于谦
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王磐
王磐(约1470年~1530年)称为南曲之冠。明代散曲作家、画家,亦通医学。字鸿渐,江苏高邮人。少时薄科举,不应试,一生没有作过官,尽情放纵于山水诗画之间,筑楼于城西,终日与文人雅士歌吹吟咏,因自号“西楼”。所作散曲,题材广泛。正德间,宦官当权,船到高邮,辄吹喇叭,骚扰民间,作《朝天子·咏喇叭》一首以讽。著有《王西楼乐府》、《王西楼先生乐府》、《野菜谱》、《西楼律诗》。
陈琏
(1370—1454)明广东东莞人,字廷器,别号琴轩。洪武二十三年举人,入国子监。选为桂林教授。严条约,以身作则。永乐间历许州、扬州知府,升四川按察使,豪吏奸胥,悉加严惩。宣德初为南京国子祭酒。正统初任南京礼部侍郎。致仕。在乡逢黄萧养起义,建镇压制御之策。博通经史,以文学知名于时,文词典重,著作最多,词翰清雅。有《罗浮志》、《琴轩集》、《归田稿》等。
湛若水
(1466—1560)广东增城人,字元明,号甘泉。少师事陈献章。弘治十八年进士,授编修。历南京国子监祭酒,南京吏、礼,兵三部尚书。在翰林院时与王守仁同时讲学,主张“随处体认天理”,“知行并进”,反对“知先行后”,与阳明之说有所不同。后筑西樵讲舍讲学,学者称甘泉先生。卒谥文简。著有《心性图说》、《格物通》、《甘泉集》等。
欧必元
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陈镒
陈镒(?—1456年),字有戒,江苏吴县人,永乐年间考中进士,步入仕途,先后任湖广、山东、浙江等地的副使,明英宗时期镇守陕西,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了陕西的饥荒问题,后看到河南等地流民啸聚,建议派人前往抚恤,英宗同意后,但官员却没有施行,导致后来河南等地的叛乱。陈镒共三次镇守陕西,前后十余年,陕人很爱戴他,敬若父母。每次陈镒回朝廷,老百姓总是挡道拥车而泣。他回来时,则欢迎的人群数百里不绝。他之得军民之心,前后镇守陕西的无人可及。景泰四年(1453年)因病致仕。景泰七年(1456年),陈镒去世,获赠太保,谥僖敏。
黎贞
广东新会人,字彦晦,号陶陶生、秫坡。元末从孙蕡学。为人坦荡不羁,以诗酒自放。洪武初,署本县训导。坐事戍辽东。时孙蕡亦戍辽东,坐蓝玉党被杀,为敛葬之。历十八年,放还。卒年五十九。有《秫坡集》、《古今一览》。
袁宏道
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文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文学上反对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